各位读者:
为鼓励全校师生借阅图书,满足大家寒假阅读、学习的需求,寒假期间不计算图书归还超期。
按图书归还日期,在寒假内到期的,可在下学期开学第1周内归还,不计超期。按归还日期,在寒假前到期的,请按时归还,若未归还,仅寒假期间不计超期。借阅期限跨越整个寒假的,不在本次不计超期服务范畴内。
读者可在读者opac端(opac端网址:https://nsu.libsp.cn)或“成都东软学院图书馆服务号”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图书借阅期限或进行续借操作。
寒假期间,图书馆提供的各种电子资源将持续开放,欢迎各位读者随时使用。
特此通知,请相互转告!
图书馆
2024年1月5日